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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蘭市環城街路河花崗巖石材礦區掛牌出讓公告
受舒蘭市國土資源局委托,對舒蘭市環城街路河花崗巖石材礦區(吉市礦交采掛字〔2014〕第17號)采礦權進行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舒蘭市環城街路河花崗巖石材礦區
地理位置: 吉林省舒蘭市環城街
礦 種:建筑用花崗巖
資源儲量:(122b)53.16萬立方米
出讓年限:4.7年
開采規模:10萬立方米/年
開采范圍(拐點坐標):
拐點號 X坐標 Y坐標
1 4909900.00 42578036.21
2 4909900.00 42578217.99
3 4909773.70 42578217.99
4 4909773.70 42578098.19
5 4909846.54 42578036.21
(西安80坐標系)
開采標高:300米-235米
礦區面積(km2):0.02
二、競買人資質條件
競買申請人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是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凡參加掛牌項目競買的申請人需繳納競買保證金,項目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大寫)捌萬元整(¥80,000 元)。
收款單位:吉林市土地和礦業權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帳號:222511511018010036916
開戶行:交通銀行吉林高新支行
三、風險提示
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場踏查。競買人應充分了解采礦權掛牌出讓風險,應當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場踏查費用自理),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并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一)競買人現場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業、土地等相關部門咨詢了解審批條件,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二)網上交易期間,競買人實施操縱、壟斷、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交易承辦方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未按《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繳納采礦價款的視為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標的物再行出讓時,再行出讓的成交價低于原成交價的,原競得人應當補足差額)。(三)交易承辦方及其工作人員對該項交易無論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紹及評論,均作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該項交易標的任何擔保。(四)采礦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等問題,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或與相關權益人協商解決,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法律責任,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五)因法律、法規規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需終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六)競得人同意承擔礦區范圍內發生的一切地質風險,合理設計,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報名起止時間和掛牌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31日 08時30分至2014年11月11日 16時30分
掛牌時間:2014年10月31日 08時30分至2014年11月13日 16時30分
報名及掛牌競價方式:吉林省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
五、其它事項及要求
公告期為20天,競買申請人應認真閱讀《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國土資發〔2011〕242號)和《吉林省礦業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吉國土資辦發〔2012〕62號),充分了解采礦權掛牌出讓風險,并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掛牌出讓的更多信息,可咨詢吉林市土地和礦業權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聯系人:沈闖
電 話:0432-62469090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