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臺湖鎮開展石材加工銷售類企業專項治理
為貫徹市、區生態文明和城鄉環境建設等相關文件精神,控制
石材加工銷售類高耗水、高污染企業在我鎮滋生蔓延,北京通州臺湖鎮啟動了石材加工銷售類企業專項整治行動,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2月10日期間,臺湖鎮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石材加工銷售類企業進行專項治理。
為加強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統一組織和領導,臺湖鎮特成立石材加工銷售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曹東波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安全監督管理科、規劃辦、綜治辦、派出所、城管執法隊、工商所、水務一所、水務二所、光機電管委會、宣傳部等部門聯合執法。日前,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召開了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分別召開了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部分村書記主任工作會,就本次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詳細縝密的安排部署,各部門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到位,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全面做好關于
石材加工銷售類企業的專項治理工作。即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將在全鎮范圍內落實開展摸底排查、督促企業自行搬遷清理行動,各成員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責任務分工進行監督、檢查,通過下發通知、調查摸底、建立臺賬等多措并舉,督促企業搬遷。接下來,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29日期間,領導小組將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和部門,進行為期三周的綜合執法行動,清理未自行搬遷的企業,對未取得營業執照、非法經營、異地經營的企業予以查處、取締。
今后,臺湖鎮黨委、政府將加大執法力度、多措并舉,對于環境違法、建設違法、經營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大力促進我鎮的生態環境建設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保障轄區內居民擁有和諧、穩定的生產生活環境,望各位企業負責人配合好相關部門的治理行動,做好本企業員工們的思想工作,力爭在2015年1月10日前主動自行搬遷,樹立企業守法、護法的良好形象,為我鎮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