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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管理,2021年以來,惠東縣自然資源局深入推進三大“陽光工程”,高度重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工作,重點推進“綠色礦業建設”“重大項目用礦保障”重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為解決惠東縣建筑用石材石料供應緊張問題,惠東縣自然資源局全力做好采礦權掛牌出讓工作。該局還積極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礦山企業運輸石料車輛禁止超限超載。此外,自然資源局始終堅持加強環境資源保護,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新建礦山嚴格按綠色礦山要求開展建設,現惠東縣持證生產礦山已全部建成綠色礦山。
今年4月底,惠州市環保部門對全市礦山開展明察暗訪檢查工作,惠東縣19個礦山在列,其中持證生產(或者建設)礦山4個,采礦許可證到期及停產礦山15個,指出的主要問題是到期礦山復綠效果不佳、生產石場石料堆場揚塵。
對此,惠東縣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立即制定專門工作方案,通過指導礦山企業采取加強草木種植播撒、補種澆水等復綠整治措施,或對預植邊坡、揚塵地面等揚塵污染源加強防塵遮擋及霧炮降塵,推進礦山復綠。今年5月以來,全縣19個礦山企業已累計投入700多萬元用于落實整治,礦山環境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惠東縣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在已發現問題的基礎上,舉一反三,委托技術單位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全面調查工作,因地制宜,分別制定“一礦一策”復綠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緩、全面治理”的原則,計劃在全縣19個礦山范圍內繼續推進約47公頃土地復綠整治,進一步推動惠東縣礦業綠色發展,持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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