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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超時施工、噪聲超標處罰6起南安持續開展“靜夜守護”專項攻堅行動近期,泉州市南安生態環境局接到群眾反映:南安市石井鎮后店村后店工業區某石材廠,夜間噪音污染環境。
南安生態環境局水頭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奔赴現場,當晚22時后對該廠現場工況進行勘察,同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廠生產噪聲進行檢測。經檢測報告顯示,該廠南側廠界噪聲測量值達到62分貝、西南側廠界噪聲測量值達到63分貝,超過該廠環評批復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規定的夜間限值要求(標準限值為50分貝)。執法人員立即要求該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對該廠噪聲超標行為立案查處。
經全面調查取證,該石材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排放噪聲、產生振動,應當符合噪聲排放標準以及相關的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無排污許可證或者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之規定,南安生態環境局對該石材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罰款22250元。
今年9月份以來,南安市開展“靜夜守護 噪聲治理 我們在行動”專項攻堅行動以來,南安生態環境局、南安市公安局、城管局、文體旅局、住建局、市場監督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共出動檢查和勸導243次,出動4269人次,檢查2118個點位,對夜間超時施工和噪聲超標進行處罰6起。
南安市將繼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建筑工地、娛樂場所、工業企業等的環保意識,持續開展“靜夜守護”專項攻堅行動,保持高壓態勢,推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切實解決城市夜間噪聲擾民的突出問題,持續改善城市夜間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