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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石材企業,一切為銷售服務。就銷售模式而論,則無非直銷與經銷。以直銷為例,積極尋求與房地產商的合作,見效快,但所占份額不大,開設店鋪直面市場的預期效果理想,卻又存在資金與管理上的力不從心。反觀經銷,似乎已是石材企業 界普遍認同的成熟選擇。認真審視代理制的石材經銷 時,仍會發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譬如信息反饋滯后、管理落實不到。
一是市場信息反饋不及時或敷衍了事,造成石材 企業無法在第一時間收集、整理出準確、有用的商業信息。現行經濟體制之下的市場可謂瞬息萬變,信息稍遲于競爭對手便會錯失商機。企業在信息資源的獲取上哪怕只慢一步,多半也會產生程度不等的骨牌效應。正因為深諳此道,這一板,誰都慢不起。
二是新品的宣傳及上樣相對滯后。石材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搞研發推出新品,自是指望盡快面市,先造勢后逐市;而經銷商基于市場風向和利潤最大化的考慮往往選擇推遲陳列新品。新產品價格 一般較高,市場反應多為慢熱,對于經銷商而言,慢熱意味著他的熱銷產品展位一旦為新品替代,短時間內又無法迅速占領市場,得不償失。一邊是石材企業的戰略布局需要,一邊是經銷商惟利潤作指標。商人逐利,本來無可厚非,只不過長此以往,終究是個難以擺脫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