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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鹽城市亭湖區新區管理委員會實施的亭湖新區道路工程已經亭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投資,并已落實。現就道路石材材料采購進行公開采購。
二、招標編號:YCJZ-11-(建業)-03
三、項目概況:
(l) 招標人:鹽城市亭湖區新區管理委員會(本次采購為甲控材采購,亭湖新區管委會為總牽頭人與各條路的總承包單位聯合采購,中標后由各條路的總承包單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負責購買、收貨并付款)
(2) 工程地點:鹽城市亭湖新區內。
(3) 材料數量規模: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計劃交貨日期為:本次招標材料供應擬分批供貨,每批在接到供貨通知后10日內供貨至現場(具體以總承包人通知為準)。
四、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石材的采購、加工、制作、運輸(具體以招標文件約定為準)
鹽城市亭湖新區光電大道(經二路)南延、新光路、規劃二路(光波路)南延、光谷大道工程石材采購,造價約260萬元。
五、投標申請人所具備的資格條件如下:
?。?)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3000萬及其以上,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能力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提供石材及進行相關服務,能獨立完成本石材生產、加工、供應的具有良好信譽的石材生產商。
(2)投標時,要求投標人須按招標人的樣品要求提供投標樣品
?。?)投標申請人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查處,或查處后處罰規定其尚具有投標資格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沒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
六、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七、經資格審查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應在開標前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其放棄理由;其理由沒有得到招標人認可或未提出書面申請而放棄獲取招標文件或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已經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暫緩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八、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價法”。
九、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報名的申請人,須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標明聯系電話,手機和傳真),于2011年5月10日16:00至2011年5月 17 日16:00到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鹽城市毓龍東路12號)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
十、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招標人在報名結束后將組織人員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考察,如考察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或有掛靠嫌疑,或供貨能力達不到要求,將視為資格后審不合格,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投標申請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十一、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鹽城市經信委機電設備招標辦: 0515-88196565
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0515-83080019
采購單位:鹽城市亭湖新區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潘先生 聯系電話:13770027775
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鹽城市毓龍東路12號)
聯系人:童萬春 聯系電話:0515-8550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