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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規定臨街建筑幕墻用石材金屬,百米高層宜用馬賽克。
成都市市建委近日下發《關于加強我市建筑外墻飾面材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年1月1日起,將實行新的建筑外墻飾面材料管理要求,對建筑外立面使用材料、技術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
《通知》提出,臨街建筑底部應使用石材、金屬幕墻等材料,以增加建筑的厚重感和耐久性,100米以上建筑若使用面磚,宜使用小馬賽克。“涂料由于不符合這一要求,將不能再在臨街建筑底部使用。”市建委勘察設計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建筑外墻飾面材料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