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專業門戶網站
2011年度石材等礦產資源補償費超1億元
2011年度全國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為181.9億元,同比增長28.3%。石油、天然氣、煤、鐵、錳、銅、鉛鋅、鉬、金、水泥灰巖、建筑石材及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超過1億元。
通報稱,2011年度24個省(區、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入庫額超過1億元,其中山西、內蒙古超過20億元,山東、新疆、黑龍江超過15億元,河北、遼寧、安徽、河南、陜西超過5億元。
礦產資源補償費(mineral resource compensation):向采礦人征收的一種費用。目的是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并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合理開發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