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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霞浦縣新洋坪山礦區
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寧礦掛公告〔2013〕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寧德市地產交易中心受霞浦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擬對霞浦縣新洋坪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的采礦權實施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新洋坪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位于霞浦縣城關270°方位,平直距約24公里,行政區劃隸屬霞浦縣下滸鎮赤壁村管轄。礦區范圍由下列西安80坐標連線組成:
A:x=2947936,y=40497700; B:x=2947986,y=40497853;
C:x=2947856,y=40497853; D:x=2947811,y=40497700。
礦區面積約:0.0196km2,開采標高260—155m
經地質工作,求得礦區范圍內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量(333)礦石量90.42萬m3。礦山設計開采規模為10萬立方米/年,礦山服務年限為8.59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
二、交易方式
出價最高的競買人為競得人,成交后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由寧德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礦業權交易鑒證書》后,競得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霞浦縣國土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價款繳交方式按簽定的《采礦權出讓合同》執行。
三、掛牌起始價、保證金及增價幅度
(一)新洋坪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掛牌起始價:83.5萬元,保證金:20萬元。
(二)增價幅度:每次報價的增價幅度不低于1萬元的整數倍(含1倍)。
四、交易申請
(一)競買人范圍: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備采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即有與開發方案相適應的資金、技術、人員和設備)的獨立企事業法人,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均可申請競買。
(二)申請報名時間及地點:
1、公告報名時間:2013年1月11日—2013年2月8日(正規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13年2月8日17:00時(以收到銀行出具的到款憑證“匯兌來帳憑證回單”為準)。
3、申請報名地點:寧德市國土資源局五樓礦環科。
(三)報名申請應提交材料(只接受書面申請報名):
①采礦權掛牌(競買)出讓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交驗原件);事業單位申請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交驗原件);
③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④持委托書辦理的,委托書須經公證處公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⑤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65萬元人民幣,地質或采礦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一人。
⑥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保證金需匯入指定戶頭,戶名:寧德市地產交易中心,賬號:建行寧德蕉城支行35001686307050000343);
(四)資格審查:
申請人在上述指定的時間內提交相應材料,經相關程序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確認,取得競買資格和競買號。
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寧德市國土資源局制作的《文件資料》。一旦申請人提交申請表和承諾書,視為接受本次采礦權掛牌(競買)出讓的公告、出讓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文件規定,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五、掛牌時間、地點
(一)掛牌時間: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8日16時期間工作日。
掛牌報價期限截止前1小時,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即轉入現場競價,以掛牌截止時間的最高價格作為現場競價的起始價,通過現場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二)掛牌(競買)地點:寧德市國土資源局五樓礦環科
六、有關約定
(一)在公開掛牌交易之前,競買人可自行到實地勘察了解采礦權現狀,對采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當在掛牌報價前提出;競買人參加掛牌競價的,視為無異議。
(二)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前,競得人須向寧德市地產交易中心繳納一定數額的礦業權交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參照《福建省物價關于礦業權交易服務費問題的復函》(閩價服[2011]299號)執行。
(三)未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將在拍賣或掛牌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回保證金,但不計利息。
(四)受讓人的有關礦山建設,包括有關用水、用電、污水處理及其他設施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道路使用、山林等地面附著物補償由競得人依有關規定自行協調解決。
(五)競得人應在辦理采礦許可證前,按有關規定繳存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七、風險提示
(一)礦山投資為高風險投資,所提供的有關礦區范圍資源情況,僅供競買人參考,我局對此不作任何承諾。
(二)由于因受法律、法規、相關規劃、產業政策等制約因素,致使未能辦理采礦許可證的,我局不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其它事宜,請向寧德市國土資源局聯系。
寧德市國土資源局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593-2955167
寧德市國土資源局
20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