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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材命運多舛,反傾銷從未間斷
反傾銷一直是各國保護國內市場的殺手锏,在很大程度上已變為一種貿易壁壘措施。從1979年第一起對華商品反傾銷以來,反傾銷伴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整個歷程。自1996年至今,中國已經連續17年成為世界上出口產品受反傾銷調查數量最多的國家,受影響外貿出口總值達千億美元。
傾銷、反傾銷、反反傾銷在中國不斷上演,涉案項目也愈加龐雜,大到鋼鐵、機械、化工產品,小到彩電、節能燈、門鎖、電池、熨衣板,甚至連大蒜、購物袋也未能幸免。
2000年,歐盟發起的花崗巖石制品反傾銷案,成為中國石材行業吃到的第一例國際官司,此后,土耳其、美國等國家針對中國石材的反傾銷從未間斷。時隔14年,中國人造石再次遭歐盟反傾銷。面對反傾銷的再三折磨,業者們都在思考:我們能否繞過反傾銷這道坎?
2001年中國“入世”后,中國企業進軍國際市場和國外產品進入國內市場,都是無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中國市場只會越來越開放。我們該認識到,只要存在國際貿易,存在貿易保護主義,反傾銷就永無盡頭。
在外貿持續低靡的當下,一次次防不勝防的反傾銷,始終是懸掛在中國石企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與其千方百計嘗試繞過反傾銷,不如思考——中國石企該如何舉起反傾銷這柄雙刃劍,迎接未來的遭遇戰。
2000年的“潘多拉魔盒”
2000年的天然石反傾銷案件至今已有十余年,許榮旗仍記憶猶新。時任廈門非金屬礦石進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石材行業協會的開山元老,許榮旗代表中國石企全程參與了此次反傾銷申訴。許榮旗談到,“2000年的花崗石反傾銷案就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一般,從此針對中國石材的反傾銷不斷醞釀發酵。”
2000年的天然石反傾銷案來得很唐突。時值11月11日,部分中國石企在進入第四季度后已經開始忙著盤算盈虧。隨著一紙“反傾銷調查申請書”的到來,中國石材行業頓時炸開了鍋。“當我們接到歐盟的反傾銷訴訟時,就像一個平時很健康的人突然被宣布患上癌癥一樣——懵了!”許榮旗回憶。
該申訴由“歐洲國際天然石材產業聯合會”提出,代表歐共體部分加工生產商,指控中國從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口到歐共體的某些加工過的碑石和建筑用花崗巖有傾銷行為,給歐共體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申訴方的依據是:從中國進口的花崗巖每年成倍增加,1999年進口量為109794噸,是1998年的兩倍,但進口金額卻沒有相應的漲幅,1998年為2947萬歐元,而1999年僅僅是4238萬歐元,說明中國石企業正以低價在歐傾銷花崗巖。
1998-1999年土耳其從中國進口花崗巖總量及金額:
2000年11月11日,歐盟委員會開始正式立案進行反傾銷調查,涉及中國石企共計27家,涉案金額達4000萬美元。“被卷入反傾銷的企業無不如臨大敵。”許榮旗表示,“那是中國石企吃到的第一例國際官司,當時許多石材業者連何謂‘傾銷’、何謂‘反傾銷’都搞不清楚,更遑論應對反傾銷調查。而那時候,業內一直在流傳‘如果應訴失敗將遭到高額關稅懲罰’,讓大家更是坐立難安。”
*傾銷
所謂傾銷,是指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格進入進口國市場,并使進口國市場已建立的產業受到實質性傷害或構成威脅,或使進口國產業延遲建立。
*反傾銷
所謂反傾銷,就是把一種產品在出口市場上的價格和國內市場上的價格進行比較。如果國內價格高于出口價格,則意味著這種產品被傾銷到出口市場,進口國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為此提高涉嫌傾銷的產品的進口關稅。
實際上,傳言并非危言聳聽。按照歐盟的有關規定,如果裁決中國向歐盟傾銷,則中國出口歐洲的花崗巖將被全部征收57%的反傾銷稅,這實際上就等于關上中國石材通向歐洲的大門。
“許多企業擔心被裁斷為傾銷,于是猶豫著不敢應訴。但是他們不清楚,在公布立案后25天內,被列入調查名單的企業如果放棄應訴,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條款,將被進行缺席裁決。”許榮旗說道。
*缺席裁決
所謂缺席裁決是相對于對席裁決而言的,是指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參與仲裁審理時,仲裁庭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調查、審查核實證據,聽取意見,并對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后,即作出仲裁裁決的仲裁活動。
“面對反傾銷指控,積極應訴是企業的最佳選擇。應訴反傾銷,就像人熊賽跑,只要不跑在最后,就有生的希望。”
2000年11月24日,中國石材工業協會組織被卷入反傾銷調查的27家企業緊急召開應訴準備會。但是大多數企業擔心失敗而放棄應訴,只有4家企業決定應訴,分別為廈門非金屬礦進出口公司、福建惠安協興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廈門石雕廠、廈門萬里石有限公司,其中經歐盟調查后認定福建惠安協興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廈門萬里石有限公司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
*市場經濟地位
市場經濟地位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使用的一個重要概念。反傾銷案發起國如果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市場經濟”國家,那么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就必須根據該產品在生產國的實際成本和價格來計算其正常價格;如果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來計算所謂的正常價值,并進而確定傾銷幅度。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7個月。
由于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許榮旗的非礦一開始就處于下風。
“我們不僅聘請國際專職律師進行應訴,還對歐盟提出的同類商品出口價格替代國提出修正意見,因符合國際規范并且證據確鑿,歐盟同意接受在反傾銷調查中至關重要的替代國價格修正意見,并作出有利于中方的調整措施。另外,我們還進行了‘無傷害’抗辯,論證了中國石材產業、產值、產量等出口狀況,并舉證歐盟石材大量涌入我國的情況。用大量事實證明我國出口石材僅占歐盟市場的3%~5%,并未對行業構成傷害。”許榮旗介紹著當時應對反傾銷的舉措,他總結出“面對反傾銷指控,積極應訴是企業的最佳選擇。應訴反傾銷,就像人熊賽跑,只要不跑在最后,就有生的希望。”
與非礦一起對抗反傾銷的萬里石負責人鄒鵬則表示,應對反傾銷最重要的是要有規范而健全的財務資料。“企業平時的運營要規范,尤其是不能偷逃稅,真正做到賬面清楚,這是應對反傾銷的基礎。另外,還要從產品市場和企業生存發展角度權衡應訴的價值,盡可能申請市場經濟地位待遇或分別裁決待遇,及時填答問卷、提出損害抗辯,嚴肅對待反傾銷。”
廈門非礦公司、廈門萬里石公司專門成立反傾銷領導小組,每個應訴企業都組織了10多人的工作班子,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使應訴盡快進入程序。經過半年多的調查取證,仲裁庭裁定中國出示的資料和證據,證明產品出口符合歐盟市場準入規則,產品生產成本核算符合國際會計標準,以及中國石材行業遵守按市場化規則運營。“歐洲國際天然石產業聯合會”不得不于2001年6月6日向歐委會發出信函,撤回反傾銷申訴。歐委會也于同月12日決定終止反傾銷調查程序。
第一波反傾銷的浪潮以中國石企勝訴鳴金收兵。
↑ 時任廈門非金屬礦石進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榮旗
蟄伏的反傾銷
然而,反傾銷仍在發酵。據海關統計,2001年中國出口花崗巖石材252.2萬噸,價值6.4億美元,隨著中國石材出口規模日益龐大,新一輪反傾銷正在醞釀。
業內人士透露,2001年傾銷案結束后,歐盟方面部分官員公開質疑花崗巖反傾銷案的調查結果,并且當時中國出口石材價格早已跌破歐盟所認為的合理范圍,歐盟石材企業及協會正積極搜集證據,策劃對中國掀起新一輪花崗巖石材反傾銷戰。
“從2001年和2002年上半年廈門關區對外出口的石材數量和價格來看,新一輪反傾銷的發起只是遲早的問題。”2002年鄒鵬接受媒體采訪時預測過,最遲不過5年反傾銷將再次爆發。
2006年的短兵相接
土耳其發起的花崗巖反傾銷顯然有備而來。
2006年3月份,土耳其外貿署認為,從中國出口到土耳其的花崗巖劇增,2002年為6976噸,2003年為27336噸,2004年為47939噸,2005年比2002年增長1107%,達84213噸,中國原產的花崗巖占土進口花崗巖的比例由2002年的23%迅速增長到2005的75%。決定對中國出口的進行反傾銷調查,其中廈門涉案企業20余家,涉案金額800多萬美元。
2002-2005中國出口到土耳其的花崗巖總量:
中國原產的花崗巖占土進口花崗巖的比例:
“土耳其每年要向中國出口價值1.5億多美元的大理石制品,在花崗巖產品上卻對中國設限,這有違WTO的公平貿易原則。”提起06年的反傾銷,許榮旗難掩無奈。
更讓許榮旗擔心的是,伺機一旁的歐盟隨時可能跟進。“這就像狼群在打獵一樣,土耳其充當的只是偵察兵的角色,一旦發現目標,狼群就會一擁而上。”
而這一次的反傾銷,中國應訴企業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中國石企仲裁敗訴。2006年9月14日,土耳其外貿署發布第26289-2006/25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花崗巖作出反傾銷終裁,自2006年9月14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花崗巖征收90美元/噸的反傾銷稅。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680223和680293。2011年7月10日,土耳其經濟部發布花崗巖反傾銷期終復審案終裁公告,決定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花崗巖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由此前的90美元/噸提高至174美元/噸。
許榮旗擔心的“狼群”,此刻正在窺望。
*敗訴效力
敗訴裁決效力持續5年,5年后該國生產商和反傾銷部門認為可延長,通過復審,還可延長5年。中國花崗巖想再進軍土耳其花崗巖市場,路途維艱。
↑土耳其經濟部發布花崗巖反傾銷期終復審案終裁公告,決定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花崗巖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由此前的90美元/噸提高至174美元/噸。
2013年進擊的歐盟
2013年,歐盟吹響反傾銷進擊號角,而這次的反傾銷來勢洶洶。
從最早的CE標志認證,到加強木質包裝的檢查力度,歐盟一次次對中國石材行業施加更大的壓力。
2013年7月1日,歐盟建材法規CPR正式執行后,中國石材出口歐盟成員國被要求強制性CE認證,不管歐洲買家是否提出要求,歐洲國家海關和行政執法部門將會強制性檢查CE標志。
就在絕大部分企業已經順利適應了CE標志后,同年11月,歐洲人造石生產商協會代表著占歐盟人造石產量25%的生產商向歐委會提交反傾銷申訴,指控中國對歐出口人造石和玻璃磚制品低于正常價格在歐市場傾銷,并對歐產業造成損害,要求啟動反傾銷調查。
*CE標志
CE標志是歐洲共同市場安全標志,是一種宣稱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指令的標識,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歐盟委員會在立案時也認為,原告提供的證據初步顯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間,中國向歐盟市場的人造石出口量及價格對歐盟生產商有明顯負面影響。2013年6月28日歐盟官方發表公告,對中國向歐盟市場出口的人造石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760萬美元。調查期從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凡在此期間內出口過涉案產品的企業都可以參加應訴。
由于在歐盟第1225/2009號反傾銷條例第二(七)條框架下中國目前仍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按照有關規定在判定出口價格是否存在反傾銷時,應參考第三方市場經濟國家的生產數據作為正常價格的參考依據。
中國石企的絕地反擊
在這次的反傾銷調查中,南安石材業無疑受到最大的影響。在南安,有30多家上規模的人造石企業,年產量超過5000萬平方米。而此次反傾銷,鵬翔、廣泰祥、南升、明利、新三星、奧力、南港均遭波及。
作為全國人造石生產、出口量最大的企業,2013年7月,鵬翔實業有限公司參與了此次反傾銷調查,泉州市弗蘭蔻貿易有限公司、南安市廣泰祥石材有限公司也加入了這場反反傾銷的統一戰線。
“作為人造石企業的一員,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參與其中,因為這關系到后續產品的國際形象,也關乎我們的未來。”鵬翔董事長王少芳說道。這也是鵬翔實業第一次參與和反擊國際貿易壁壘。
廣泰祥石材有限公司負責應對此次反傾銷調查的王小姐則表示,“現在人造石出口的利潤其實不高,如果被裁決為傾銷,以后稅率再大幅提升上去,南安人造石將從此無法在歐洲立足。”
然而,面對精心籌備后卷土重來的歐盟,此次人造石反傾銷案件顯得相當棘手。
南安市外經貿局外貿科科長葉藝思介紹,“歐盟將調查產品定義為由石頭、玻璃、鏡子和樹脂等聚合制成的墻地磚及其他臺面、荒料產品,這實際上是中國常說的人造合成石。由于定位模糊,連馬賽克產品也成了反傾銷調查的對象。”
歐盟率先對鵬翔發難。王少芳回憶迎來歐盟反傾銷調查組的那3天坦言,“整整3天,猶如面臨一場大考。”
2013年11月20日,鵬翔實業迎來了歐盟反傾銷核查組的實地核查,歐盟調查組針對前期問卷調查所填寫的類目進行核實,具體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整體情況、經營統計數據、銷售、成本、生產等多個方面。從產品展廳,到車間,從每一道工序,到每一片石材成型,調查組仔仔細細地核查鵬翔的方方面面。
“我們被別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先認定有罪了,再千方百計地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不累是假話。”鵬翔公司委托律師、中倫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宋立偉律師說:“幸好努力終有回報,我們可輸不起。”
裁決結果判定,歐盟產業在舉證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存在困難,而且由于人造石沒有單一的海關稅號,所以歐盟主管機關很難斷定自中國的進口量,相應也就難于判定進口產品從歐盟產業手中贏取的市場份額大小。
2014年2月份,鑒于人造石生產商協會申請撤訴,歐盟決定終止對該案的調查。
“這是我們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取得的階段性勝利。”王少芳說,從2013年6月28日歐委會宣布對華人造石啟動反傾銷調查開始,這一場“對抗戰”持續了9個多月。
↑鵬翔實業董事長王少芳
但業內人士仍對這次的反傾銷心有余悸,“歐盟產業組織仍在進一步地搜集數據,今年肯定還回再殺個回馬槍。”
中國石材反傾銷任務,遠沒有結束。
耐人尋味的是,回顧這幾次反傾銷,一旦中國起勢,則申訴方便立即撤訴收兵。一旦申訴方得勢,則窮打猛追。頗有游擊戰的流氓味道——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
虛虛實實之間,在思考中國石企如何“蛇打七寸”之前,或許我們該先思考,為何中國屢遭反傾銷。
*阿克琉斯之踵
原指阿喀琉斯的腳跟,因是其唯一一個沒有浸泡到神水的地方,是他唯一的弱點。后來在特洛伊戰爭中被人射中致命,現在一般是指致命的弱點,要害。
外部原因
近年來,由于全球化浪潮和世界經濟不景氣,各國政府為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不得不對他國產品設置重重障礙,或者可以說是無奈之舉。另一方面,中國產品的低廉價格本來就是中國爭取市場的一個重要砝碼。
在歐美經濟不景氣、失業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國內產業和勞工界對進口產品的戒備和抵觸情緒擴大,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在所難免。而中國作為勞動密集型消費品進口的主要來源地,自然首當其沖。
歐美發起反傾銷的程序也相當簡單,只要聯合部分相關產業經營商,就可以發起反傾銷申訴,這樣的申訴基本都可立案。歐美近年對中國產品頻繁發起反傾銷調查,也反映出其自身法律程序的不足和調查人力的短缺,整個調查程序甚至算不上嚴格,隨時可以發起,也隨時可以撤訴。
廈門經濟貿易發展局李科員分析認為,這種做法其實是對外國產品采取的一種“阻擊戰”。“不管國內產品是否真正受到傷害,這種先發制人的告狀,至少可以對外國產品造成警示作用。”
而日益顯山露水的全球分工格局也是中國石材屢遭反傾銷官司的重要原因。萬里石負責人鄒鵬說道,“近年來中國對歐盟的石材出口量迅速增長,物美價廉的產品對當地產業構成了極大的生存威脅。屢屢發起反傾銷正是他們恐懼心理的體現。”
實際上,從國際分工的角度看,這也許只是全球石材產業大洗牌過程中的一個縮影。歐美國家的石材企業多為資金密集型,在降低成本方面受到很大局限,而國內石材工業屬勞動密集型,低成本的競爭優勢十分明顯。于是為了保護當地石材業,歐盟必然要屢屢祭起反傾銷這面大旗。
內部原因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在同情中國石企成為“代罪羔羊”時,中國石材自身也存在著許多不足。
追根究底,出口價格持續下跌緣自石材生產者相互壓價。以福建為例,作坊式的石材加工廠沿街而開,極低的開采、加工成本,導致產品的技術含量不高,相互間就只有展開價格戰,石材行業的平均利潤率隨之不斷下跌。
據廈門外經貿協會調查,大量的小型企業或掛靠外貿企業經營的個人,為了取得訂單,往往采用成本價或低于成本價20%的價格參與市場競爭。
許榮旗對此深有感觸。“由于石材加工廠分散在各個鄉鎮,偷稅、逃稅現象嚴重,使石材成本進一步降低。有的小公司為了逃避納稅,采用現金交易,不開發票,這對大公司或正規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沖擊。”
而部分小型石材企業在經營上沒有長遠打算,本著做一單算一單的思想,對外報價比較混亂,嚴重擾亂了出口秩序。而不少綜合性外貿公司由于對石材市場不了解、不懂行情,做代理時對外報價紊亂,更是對石材出口價格的下跌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可以說,“高、精、尖”產品如不能占出口主導,出口結構失衡問題如不能得到有效解決,進口國對中國產品低價傾銷的印象就不會減弱,反傾銷箭頭屢屢指向中國就永無盡頭。
舉起反傾銷利刃
企業
只要存在國際貿易,懸掛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將永遠不會撤去,反傾銷將是中國石企無法回避的問題。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企業被推到了直面反傾銷的最前沿。面對一浪接著一浪的反傾銷浪潮,業者們發現:中國石企在許多方面都需要反思,缺乏應訴意識和應對經驗,是中國企業在應對反傾銷官司中存在的兩大問題。
回顧中國石材遭到的反傾銷指控,往往只有幾家石材企業應訴。國內企業不愿應訴源于怕打官司怕敗訴,規模小的不愿花高額律師費,規模大的企業負責人又怕承擔責任。這種前怕狼后怕虎的弱者心態和法律素質上的缺陷,帶來的后果非常嚴重,甚至會對整個國家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經貿局李科員不無憂慮地說:“對國內同行遭遇的反傾銷訴訟,許多企業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就是幸災樂禍、隔岸觀火。感覺不到貿易大戰已經兵臨城下,更不懂得如何運用WTO規則保護自己。”
面對反傾銷,企業的預警機制更是重中之重。“作為一個成熟企業,進入國際市場之前,理應對競爭對手情況、出口國的市場狀況做深入了解,積極搜集市場信息。但實際情況是,面對如此高的出口增長,此前竟無一家企業有警覺,直到申訴方立案后,才慌了神。”李科員強調,“企業要認真把握損害的法律概念,掌握和提供確鑿證據,學會合法保護自身利益。反傾銷調查與裁決是一種準司法行為,強調的是證據。只有積極抗爭應訴,敢于應對反傾銷,企業才有望保住和擴大海外市場。”
行業協會
實際上,由于中國行業協會更加了解國內生產企業的狀況以及它們的利益,行業協會更能充分發揮其協調的作用,因此在出口應訴方面,行業協會應當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并積極協調國內企業的對外應訴。有關人士呼吁,行業協會在反傾銷訴訟中應發揮其作用,為企業牽線搭橋,提供信息,組織應訴。
中國石材協會會長鄒傳勝詳細介紹了協會應對反傾銷的系列舉措。“對反傾銷要有長期的思想準備,要轉變畏懼國際官司的心理,不應訴等于不戰而降。申訴方就可以做出‘缺席判決’,還可以利用所謂的‘最佳可獲得信息’來直接裁決反傾銷稅。”
歐盟對我國的出口實行的是“一國一稅”,一旦敗訴,所有中國產品都要征稅。“這不僅涉及一個企業,更涉及一個國家的利益。”周傳勝表示,“涉案企業都要應訴。申討方對一國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應訴企業在調查期內對起訴國出口量應達到同期本國對起訴國總出口量的一定比例,才具有代表性。”
為了提高石材企業應訴積極性,中國石材協會實行了“誰應訴誰受益”的原則。對應訴企業應進行獎勵并指定出口代理和其它的優惠政策。同時,通過協會建立“反傾銷應訴基金”作為行業專項反傾銷基金。
“反傾銷將是中國石材行業今后都將面臨的嚴峻問題。中國石材協會將在遵守WTO貿易規則的基礎上,針鋒相對地反駁國外不合理的反傾銷訴訟,對國外進口的產品傷害國家利益和行業利益、有傾銷行為的也要進行申訴,維護行業及企業利益。”鄒傳勝表示。
政府
面對反傾銷,企業、行業協會要補課,政府也要補課。按照世貿規則,企業與政府的關系越淡越有利,但這并不意味著政府部門可以袖手旁觀。對遭遇各種反傾銷的企業而言,在許多方面都是處于弱勢群體當中,特別是我國中小企業初涉國際市場風浪,需要政府提供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務,尤其是信息對稱和溝通交流方面,政府有關部門更應充當組織者和代言人角色。
回顧數次反傾銷,中國石材企業常常由于“市場經濟地位”而陷入被動,所以政府應繼續加大政府交涉力度,主攻“市場經濟”地位,全面解決國外歧視性做法,建立規范有序的出口市場,爭取與有關出口主要國家和地區建立產品價格承諾制,創造良好的出口環境。
對外,政府應建立反傾銷予警機制,建立專門辦案機構,認真分析國際市場的變化,進行預測與跟蹤,及時掌握動態,注意商業情報的搜集整理與反饋,使反傾銷工作重點由事后應訴轉向事前預防,防患于未然。另外通過外貿、海關、行業等相關部門的相互配合,進行統一質量,統一標準、統一價格,做好各行業自律和互律工作,協調生產商與出口商關系,治理違規出口,維護出口的正常秩序。
對內,則應當大力抓好產品結構調整,從規模、設備、開采方法進行規劃與調控,盡量避免同類產品批量太大,造成供大于求,而形成互相壓價。
結論
非關稅壁壘使我國出口企業險象環生,面對國外不斷加高的貿易“門檻”,光靠一家或幾家企業單打獨斗難以承受,需要全行業、產業同舟共濟。行業協會、政府如何成熟起來,真正擔負起保駕護航的使命,任重而道遠。
來源:《海西石材》雜志 鏖戰歐盟反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