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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黃河母親’現晉魯兩省,‘蘭州地標’屢遭侵權,作者何鄂憤起維權與兩地‘對簿公堂。’”今年4月24日,甘肅省蘭州市媒體曝出山西大寧與山東濱州兩地“雕像侵權事件”,并稱“作者何鄂已先后向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拆除侵權雕塑,賠償經濟損失。”獲此消息后,記者于第一時間聯系蘭州,趕赴大寧,采訪此事。
蘭州 “城市名片”被克隆
4月26日,記者輾轉聯系到了供職于蘭州日報的趙先生,他稱,何鄂大師已逾七旬,10年前,她就因“黃河母親”雕像被仿冒而將陜西省合陽縣洽川鎮黃河風景區告上法庭,官司歷時三年,耗盡心血,雖然勝訴,盜版“黃河母親”被依法拆除,法院也判賠20余萬元作為何鄂大師的補償,但最終大師一分錢也沒有拿到。因此,此次維權行動,何鄂本人沒有出面,有關宣傳方面的事宜,委托趙先生代為處理。
趙先生告訴記者,何鄂是甘肅省著名的雕像大師,歷任甘肅省工藝美術研究所所長、中國美術家協會理事,現任全國城市雕像藝委會委員、中國雕像學會常務理事、甘肅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甘肅何鄂雕像院院長。《黃河母親》是她的代表作。該雕塑自1986年建成至今,一直坐落在黃河岸邊,已是蘭州的城市名片,在海內外享有盛譽。1987年該雕塑獲全國首屆城雕優秀獎。今年4月2日,再獲“新中國城市雕像建設成就獎”殊榮。
2009年底,何鄂上網瀏覽時,看到了山西大寧縣四大班子領導參加“黃河母親”雕像落成典禮的報道,從網站上登載的圖片可以看出,大寧縣南山公園里的這座黃河母親雕像造型,“由母親和一男嬰構成,母親仰臥于波濤之上,男嬰匍匐在母親懷中”,與她的代表作《黃河母親》極為相似。何鄂認為,蘭州是黃河惟一穿城而過的省會城市,她創作的《黃河母親》凝聚著她的心血和智慧。雕塑由“母親”和“男嬰”組成構圖,黃河母親秀發飄拂,仰臥于波濤之上,右側依偎著一裸身男嬰,頑皮可愛。雕塑下基座上刻有水波紋和魚紋圖案,源自甘肅古老彩陶的原始圖案,反映了甘肅悠遠的歷史文化。而“侵權雕塑完全模仿、抄襲了原作,而且制作手法粗劣,人物形象呆滯,歪曲、丑化了原作人物形象與精神內涵。這是對雕塑藝術的褻瀆和損害,是對知識產權的嚴重侵犯。”
“黃河母親的形象代表了黃河上游朝氣蓬勃的黃河文化,放到中下游就不合適了。”趙先生告訴記者,就侵權事宜,何鄂曾委托律師向大寧縣委、縣政府發出“律師函”。今年1月初,大寧縣派人來到蘭州商洽此事,何鄂大師也實在不情愿打官司,但法不容情。
大寧 “標志建筑”惹官司
“黃河母親神態安詳,秀發飄拂,曲線優美,微微含笑,包容博大,母愛如海,抬頭微曲右臂,仰臥于波濤之上、藍天之下,右側依偎著一個裸身男嬰,頭微左顧,舉首憨笑,顯得頑皮可愛。”記者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刊發于2009年5月27日,登載于大寧政府網及中國企業新聞網,標題為“大寧縣南山公園黃河母親雕像落成典禮”的文章。文中稱:“5月22日上午,大寧縣南山公園二期工程黃河母親雕像落成典禮。張越軼、孫京民等四大班子領導以及縣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昕水鎮負責人參加了典禮儀式。”“由十二生肖柱、黃河母親像和影雕壁組成的雕塑群是二期工程的一個標志性建筑物……黃河母親象征著華夏民族不屈不撓、堅韌不拔的民族精神。”
與這篇網文一起刊發的還有大寧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參加典禮儀式及南山公園“黃河母親”雕像的照片。大寧人不會想到,這則不到400字的消息中所說的“標志性建筑”,會引來一場官司。
4月28日,記者來到位于呂梁山南部、黃河東岸的這座僻遠的山區小縣。這是一個人口不足8萬,年財政收入僅有3000余萬元的國家級貧困縣。縣城里,僅有的一條長約5公里的街道貫穿東西。南山公園,就建在城南昕水河畔的翠微山上。站在大寧縣政府的大樓上,東西走向的翠微山全景盡收眼底。
順著依山蜿蜒的公路,記者登上南山公園,只見山腰間綠樹已經發出嫩芽,小橋亭臺點綴其間。孩子們在各種簇新的體育器材間嬉戲玩耍。山頂上,偌大的石砌平臺上,十二根生肖石柱環繞著中央的黃河母親雕像。雕塑群四周,沒有見到有關雕像作者等的相關描述性文字。與網絡上何鄂親自塑造的“黃河母親”照片相比,該雕像的確在造型上依循了原作。只是在雕刻細節上與原作有差異,石材的質地也明顯不同。據了解,這一雕塑群都由本地一家名為鑫磊的石材廠雕刻修建,使用的也是當地的石料。
蘭州方面告訴記者,何鄂已委托律師將大寧縣委、縣政府起訴至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但目前他們還未接到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答復。而與此一起被起訴的山東濱州侵權案,已被受理,并定于5月17日開庭審理。“誰能想到,這么一個雕塑也會惹上官司?”在南山公園采訪時,一位大爺聽說眼前的這座黃河母親雕像的作者起訴了縣委、縣政府,連連搖頭表示奇怪。
縣里積極磋商仍被告
在大寧縣委、縣政府,記者被告知,大寧縣縣委書記張越軼帶著縣里的主要領導一行正在江蘇考察,無法接受記者采訪。大寧縣委宣傳部的一位工作人員獲悉記者來意后,頗感驚訝。“年初縣里曾派人專程去蘭州,聽說協調得還比較滿意,此事應該已處理了啊!”大寧縣委辦主任楊對明也表示聽說此事已妥善解決。他告訴記者,大寧雖然是貧困縣,但縣城居民對擁有一處休閑鍛煉場所的愿望十分迫切。南山公園早在10年前就已開始建設,因為縣里資金短缺,一直修修停停。這一工程基本上靠農、林、交通、文體等部門各自籌資建設,公路、綠化、體育器材等就是這樣逐步到位,漸成規模的。后來,這被稱為南山公園一期工程,以體育鍛煉為主題。而包括黃河母親雕像在內的雕塑群則是南山公園的二期工程,以黃河精神為主題。目前正在建設的三期工程,則以生態休閑為主題。
記者隨后找到了具體負責實施南山公園二期工程的大寧縣農業綜合開發辦。該開發辦綜合股股長尉林平接受了記者采訪,他告訴記者,2008年,為響應群眾對休閑場所的要求,大寧縣委、縣政府決定重建南山公園,縣里領導召集相關單位商量后一致認為,中華民族的母親河——黃河距大寧縣城不足百里,大寧縣境內黃河總里程36公里,黃河水,黃土高原養育了大寧人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的精神,也孕育了剛勁堅毅、勇于進取的性情。為此,在公園雕像一批以黃河母親為主題的雕塑群,既符合大寧實際,也體現了大寧人的品格。于是,大寧最終確定以黃河文化為素材,黃河精神為主題建設南山公園二期工程,隨后,大寧縣政府向全縣發出倡議,廣泛征求素材。
此后,通過民間調查,網絡查找等多種形式,各類素材逐漸匯集,甘肅雕像大師何鄂設計制作的黃河母親像以慈祥、博愛、寬容的形象脫穎而出,深深感染了大家,于是黃河母親像被確定為主題雕塑。
大寧農業綜合開發辦項目股一位同志告訴記者,黃河母親像被確定為二期工程的主題雕塑后,他們與大寧鑫磊石材廠根據照片等資料開始了雕刻。
十二生肖柱與黃河母親像及影雕壁的工程進行了近一年半的時間。2009年5月最終完工。這個總投資80余萬元的雕塑群,其中黃河母親像投資20余萬元。由于縣里資金緊張,目前還欠著石材廠部分款項。
開發辦的同志們坦陳,當時沒有人意識到此舉涉嫌侵權。2009年底,蘭州黃河母親像的作者何鄂通過甘肅建設廳找到山西建設部門的“官方渠道”,向大寧縣委、縣政府反映了雕像侵權一事,并立即引起了大寧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重視。今年1月4日,大寧縣派出由縣政協主席、縣政法委書記、縣水利局長、縣林業局長、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等一行6人前往蘭州協調此事。
參加了此次協調工作的尉林平告訴記者,當時他們帶著小米、汾酒、老陳醋等山西土特產,還帶著縣委書記張越軼、縣長程明溫的致歉信。此次會見,何鄂人在北京,沒有出面,甘肅何鄂雕像院派人代表何鄂接洽了他們,還帶他們參觀了雕像院。出行之前,縣委書記張越軼交待他們,如對方提出支付設計費的要求,可以考慮解決。但何鄂方面始終未提出“侵權”、“賠償”等事宜。他們在蘭州待了4天,雙方幾次會面,氣氛都很融洽,因此,當返程時,幾人都認為圓滿完成了使命。
反思政府行為應依法
“黃河母親雕塑按照網上的照片及介紹雕刻完成后,放置到南山公園建設二期工程平臺,僅供我縣居民休閑娛樂參觀,用于公益事業,沒有任何商業用途。目前工程正在實施當中,在沒有征得您同意的情況下,我們沒有放置牌匾說明雕塑來源及設計作者。”在大寧縣給何鄂院長的信中,這樣寫道,“黃河母親雕塑所有數據均來自網絡,由于縣財政困難,沒有聘請任何設計者,也沒有篡改原有尺寸,沒有侵犯您版權的意圖,我們本想以黃河母親雕塑宣揚黃河文化,不想卻在無意中傷害了您。對此,我們代表縣委、縣政府對您表示深深的歉意,為此,我們專門委派大寧縣委常委、政協主席、政法委書記一行人代表縣委、縣政府專程前往,一是帶去我們深深的歉意,懇請何院長予以諒解支持,二是來協商處理有關的一切事務。”“黃河情、黃河水把美麗城市蘭州和大寧聯系到了一起,同時也把尊敬的何鄂院長和淳樸堅毅的大寧人民聯系到了一起。”信中還表示,希望聘請何鄂或其設計院為大寧南山公園的三期工程設計大寧民間傳說中黃河仙子的雕塑。
4月18日,尉林平還專門給曾接待過他們的何鄂雕塑院的同志打電話發出邀請,代表大寧縣委書記、縣長邀請他們到大寧參加4月24日的桃花節,并希望其為即將開工的三期工程設計雕塑。“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來自蘭州方面的任何法律文書,起訴的說法我怎么也不相信是真的。”尉林平說。
而甘肅媒體則明確稱,何鄂已經委托北京同創律師事務所律師赴兩處侵權雕塑所在地取證,取證全程由甘肅國信公證處參與,并出具了公證書。而且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藝委會也出具了認定意見書。“全國城雕藝委會”認為,山西大寧縣和山東濱州市的“黃河母親”雕塑,與甘肅蘭州的“黃河母親”雕塑在構圖上極為相似,雕塑結構幾乎相同,雕塑形式和雕塑語言上確實模仿了甘肅蘭州何鄂同志設計的“黃河母親”大型雕塑。“沒有設計篡改,也沒有用于商業盈利,能算侵犯知識產權嗎?”不少大寧人提出這樣的疑問。也有人指出,不論侵權與否,此事件無疑給政府敲響了依法辦事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