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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絲商報5月26日訊,5月8日,南安法院水頭法庭調解了這么一起案件:因與小文(化名)在生意合作中產生矛盾,小強(化名)便在朋友圈、抖音等網絡平臺辱罵小文,并附上小文的公司信息及手機號。因侵犯名譽權,小文將小強告上法庭,要求小強道歉并賠償損失。
經調解,小強當庭道歉,小文表示諒解,并在扣除名譽損失補償后,向小強支付剩余分紅收益2萬元并當庭撤訴。
被告拖欠貨款還在網絡平臺罵人
原告小文系水頭鎮一家石材經營廠老板,被告小強向小文購買石材,因生意往來密切,二人不僅成了好友,還合作了一個工程項目。然而,項目完成后,小文沒有給付小強分紅收益,雙方遂發生糾紛。
小強索要分紅收益不成后心懷不滿,便于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網絡平臺發布信息,宣傳小文的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誹謗小文是“黑心商家”等信息,還將小文的私人手機號隨意發布,并呼吁群眾不要在小文經營的石材廠購買石材。
原告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道歉賠償
事發后,小文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與對方進行溝通,但是小強反而變本加厲,還多次發微信騷擾、威脅、恐嚇小文的家人。小強的一系列行為讓小文深覺自己、家人以及公司的日常生活及信譽都受到了影響。
今年4月19日,小文以名譽權受到侵犯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強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20萬元。
南安法院水頭法庭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即仔細查閱卷宗,了解具體案情。承辦法官認為,該案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但考慮到雙方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且日后仍可繼續保持業務合作,案件調解處理更有利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法官耐心調解被告當場賠禮道歉
法庭啟動訴前調解機制后,承辦法官積極協調案件雙方的關系,釋法明理,申明利害,卻因案件標的數額差距較大,而未能調解成功。5月8日9時15分,該案件在水頭法庭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在聽取雙方當庭陳述后,承辦法官找出雙方的爭議焦點,該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原告拖欠被告分紅收益是多少?被告是否還要給予原告精神損失賠償?
承辦法官首先耐心安撫雙方情緒,待二人冷靜下來,又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工作。原告小文對欠被告小強的分紅收益沒有異議,法官當即告知原告,若被告另行起訴要求給付分紅收益,將導致雙方成本增加,勸解原告把賬目核算清楚,把恩怨放下、把生意拓寬。同時對被告小強不冷靜處理問題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讓他意識到罵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法官的一席話讓雙方心中的心結慢慢被解開。
經調解,被告小強表示,他并不是真的想詆毀原告,只因拿不到分紅收益,才會在網上發布這些過激言論,并當場向原告小文出具了書面道歉書,同時當庭刪除了相應的聊天記錄、抖音內容。原告小文表示諒解,并在扣除名譽損失補償后,當場向原告支付剩余分紅收益2萬元。至此,一場劍拔弩張的名譽權糾紛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成功化干戈為玉帛。
來源:海絲商報
記者 李貴靈 通訊員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