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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批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有關專項資金項目開始申報
2013年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有關專項資金項目開始申報了。此次申報分兩批,第一批申報時間截至2013年9月13日,第二批申報時間截至2014年1月10日,欲申報的企業可向市經貿局咨詢相關事宜。
據悉,此次專項資金項目主要有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電子商務項目、開拓市場項目、配套加工協作項目、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和新建專業市場項目等六大類。其中,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只能選擇申報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產業引導、科技三項經費、技術改造和中小企業成長等專項資金中的一項,各政策兌現單位按照“先受理先兌現,后受理不再重復兌現”的原則確定獎勵、補助項目。
此外,申報中,上年度已獲得泉州市級及以上財政資金獎勵、補助的項目,當年不得重復申報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同一企業或行業協會符合多次享受獎勵、補助條件的,當年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獎勵、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印染行業轉型升級項目,各政策兌現單位在安排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時,予以優先扶持;對涉及年度考核的項目,其獎勵補助資金在下一年度兌現。
延伸閱讀:
泉州市推動產業集群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泉產業集群辦〔2013〕1 號
各縣(市、區)經貿(經濟)局、發改局、科技局、財政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科經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泉委發〔2013〕2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泉州民營企業“二次創業”,培育壯大區域優勢產業集群,現將2013年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的企業或單位必須符合《若干意見》有關要求,在本市轄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體資格條件、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見《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
二、專項資金申報原則
(一)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只能選擇申報市產業集群發展、產業引導、科技三項經費、技術改造和中小企業成長等專項資金中的一項,各政策兌現單位按照“先受理先兌現,后受理不再重復兌現”的原則確定獎勵、補助項目。
(二)上年度已獲得市級及以上財政資金獎勵、補助的項目,當年不得重復申報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同一企業或行業協會符合《若干意見》多次享受獎勵、補助條件的,當年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獎勵、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對符合條件的印染行業轉型升級項目,各政策兌現單位在安排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時,予以優先扶持。
(四)對涉及年度考核的項目,其獎勵補助資金在下一年度兌現。
三、專項資金各政策兌現單位職責分工
(一)龍頭企業新引進或新增制造業項目向市發改委申報。石材
(二)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向市經貿委企業科申報;龍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平臺與專業市場融合,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辦展參會(境內部分)項目向市經貿委運行科申報;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加工協作項目,新設立的為產業集群提供各項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開辦及運行補貼向市經貿委中小企業科申報;新建專業市場項目向市經貿委物流發展科申報,行業協會協作配套項目向市經貿委消費品科申報。
(三)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包含新設立的為產業集群提供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補助、研發機構(企業工程技術中心、行業技術中心)建設和運營補貼(以科技創新項目扶持)、“雙百工程”項目向市科技局申報。
(四)市財政局負責對部門申報項目進行審核,避免同個項目重復申報;會同各政策兌現單位下達獎勵、補助資金,并進行財務監管。
四、有關要求
(一)企業或單位申報材料根據職責分工由所在地縣級經貿、發改、科技部門分別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匯總后行文上報泉州市主管部門與市財政局(屬市經貿委負責兌現的項目,按分工報送市經貿委相關科室);市級直屬企業按職責分工分別向市經貿委、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申報。
(二)各縣(市、區)經貿、發改、科技部門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對資金申請單位上報的復印件材料應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注核對情況和加蓋公章。
(三)各縣(市、區)經貿、發改、科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公開申報條件,抓緊發動企業申報,嚴格把關,按時完成工作任務。2013年產業集群專項資金分兩批申報,第一批申報時間截止2013年9月18日,第二批申報時間截止2014年1月15日。按照能快則快的原則,對不涉及年度考核、已達到獎勵條件的項目,力爭在第一批組織上報。
(四)申報材料采用紙質形式上報,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四份(泉州市、所在地縣(市、區)的分管部門、財政局各一份)。相關表格可登錄泉州經貿網(www.sjw.fjqz.gov.cn)下載。
(五)聯系人、聯系電話
市發改委
工業科 徐藝真 電話:28228917
工業科 呂曉斯 電話:22980268
市經貿委
企業科 孫銘軍 電話:28382838
運行科 佘子藝 電話:28382829
中小企業科 邱華彪 電話:28382929
物流科 施純洲 電話:28382876
消費品科 蘇烈陽 電話:28382930
市科技局
綜合科 陳君偉 電話:22579325
項目受理中心 林銘瀝 電話:22184522
市財政局
企業科 龔新民 電話:28066572
附件:1.產業集群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
3. 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配套加工協作項目)
4.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5. 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專業市場項目)
6. 泉州市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行業協會項目)
泉州市推動產業集群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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