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專業門戶網站
進口石材企業年省7000萬美元海關稅
根據新近公布的《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海關稅則號2515及2516項下的大理石、花崗石荒料等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為0%;2518項下的白云石等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為1%。
根據2012年的進口石材統計數據,中國進口上述稅則號下的石材荒料1300多萬噸,進口額超過26億美元,廣大進口企業由此節約的成本超過7000萬美元。
2014年與石材相關的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如下:
稅則號
|
商品名稱
|
最惠國
稅率%
|
2014年
暫定稅率%
|
25151100
|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大理石
|
4
|
0
|
25151200
|
矩形大理石及石灰華
|
4
|
0
|
25152000
|
其他石灰質碑用或建筑用石;蠟石,不論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塊
|
3
|
0
|
25161100
|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花崗石
|
4
|
0
|
25161200
|
矩形或正方形的花崗巖
|
4
|
0
|
25162000
|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砂巖
|
3
|
0
|
25169000
|
其他碑用或建筑用石
|
3
|
0
|
25181000
|
未煅燒或燒結的白云石
|
3
|
1
|
**背景鏈接:2007年12月5日,國家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公布2007年商品歸類決定》(公告2007年第71號),公告規定:今后進口的石材荒料按稅則號2515.1200征收4%的關稅。此項規定的出臺使廣大加工經營進口石材的企業進一步加大了資源成本壓力,業內反響十分強烈。2008年初中國石材協會的推動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進口暫定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08]21號),對“用鋸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華”從6月1日起執行0%的進口暫定稅率。執行期為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協會的繼續推動下大理石、花崗石荒料等進口商品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0%的進口暫定稅率。迄今,大理石、花崗石荒料等進口商品連續6年執行0%的進口暫定稅率。
2012年,中國石材協會了解到福建、廣東等關區對原產于希臘的爵士白、原產于西班牙的深啡網和淺啡網等進口大理石荒料認定為白云石(海關稅則號為25181000,進口關稅稅率3%),征收3%的進口關稅,并要對有關企業近三年的進口關稅進行追繳。由于此事關系眾多石材進口企業利益,在行業中影響很大,協會在得知此問題后,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并使得2518項下進口商品的進口關稅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1%的進口暫定稅率。在協會的積極反映下白云石進口關稅2014年將繼續執行1%的進口暫定稅率。
中國石材協會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