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等規定,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本次掛牌出讓由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委托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具體承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采礦權名稱
|
礦區地址
|
資源儲量(333)
(萬立方米)
|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
|
開采規模
(萬立方米/年)
|
出讓
年限(年)
|
掛牌起
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 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
|
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
|
666.21
|
0.248
|
67
|
10
|
613
|
300
|
二、礦區范圍坐標(西安80坐標,詳見掛牌出讓手冊)
采礦權名稱
|
拐點編號
|
拐點坐標
|
X
|
Y
|
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
|
J1
|
2106201.101
|
36582840.644
|
J2
|
2106156.101
|
36582806.644
|
…
|
…
|
…
|
J41
|
2106202.101
|
36582946.644
|
J42
|
2106216.101
|
36582894.644
|
三、本次掛牌出讓,按照出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競買人資質條件及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競買申請人只能單獨申請參加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
2、在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整頓和規范采礦秩序過程中,不存在亂采、濫挖、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無因未履行義務被取消競得人資格,無因違法被吊銷采礦許可證,無因擅自印制或偽造、冒用采礦許可證等不良行為;
3、參與我省采礦權招標、掛牌或拍賣出讓的競買人,受到省、市(縣)國土部門禁止參與競買處罰且期限未滿的,不得申請競買;
4、須按要求繳納競買保證金;
5、競買人須提交《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樣本見掛牌出讓手冊);
6、法律法規定的其它要求。
五、競買咨詢及競買申請
1、有意競買者可到海南省土地礦產交易市場(地址:海口市美賢路9號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辦公大樓104室)查詢和索取《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鎮羅旺村V1-6號礦體(第一期)建筑用花崗巖石料采礦權掛牌出讓手冊》,并按掛牌出讓手冊的具體要求申請參加競買。
2、競買申請時間: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4月1日下午17:00。
六、競買保證金
競買申請人在競買申請前應以自己企業的名義將競買保證金以轉賬方式存入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成交后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采礦權出讓金;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七、競買資格確認
經審查,競買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符合競買人資質條件的,在2014年4月1日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八、掛牌時間及地點
1、掛牌起始時間:2014年4月2日上午8:30。
2、掛牌截至時間:2014年4月17日上午10:00。
3、受理掛牌報價時間: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
4、掛牌地點:海南省土地礦產交易市場。
九、特別約定及風險提示
1、礦業權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競買人在競買前應當預見到有一定的風險,在競得后須自行承擔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2、競得人須自掛牌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與礦區的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合法土地租賃合同,并解決礦區范圍內青苗、地面附著物的補償問題,確保石場于掛牌成交之日起半年內開工投產。
十、其他事項
1、有意競買者自行勘察礦區現場。
2、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3、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4、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十一、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898-65236087 65372953
聯 系 人:陳女士 李先生
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
(海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