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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開展本市露天石材加工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加強石材加工生產企業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本市從2014年起將開展露天敞開式作業石材加工企業的調查摸底和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對象
本市范圍內采用露天敞開式作業方式加工石材的企業。
二、整治目標
為提高石材加工行業污染治理水平,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到2014年9月底,完成全市露天敞開式作業石材加工企業的摸底調查;到2015年底,全市石材加工企業污染防治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基本取消露天敞開式石材加工工藝。
(一)開展摸底調查(2014年9月底)
各區、縣環保局組織相關部門對露天敞開式作業的石材加工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全面梳理企業的數量、分布、治理設施配備、信訪矛盾等情況,并填報《上海市露天敞開式作業石材加工企業調查表》(見附件),報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
(二)開展專項治理(2015年底前)
1.加強建設項目管理。禁止新建露天石材生產、加工項目;對未經審批擅自投入生產的企業,責令其停止生產。
2.提高粉塵污染防治水平。石材加工企業在鋸割、切割、研磨、拋光等易產生粉塵的工藝需做到室內生產,并采取有效除塵措施,確保粉塵經妥善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原料裝卸、存放、輸送等環節須逐步實現全封閉;廠區道路須定期灑水。
3.加強環境執法。各區、縣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露天石材加工企業的執法,對未達到污染防治要求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滿后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停。
4.有效利用各類經濟政策措施。按照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對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的石材加工企業積極爭取經濟補貼;根據本市近期擬出臺的《上海市部分工業行業限制類、淘汰類生產工藝、準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第二批)》,將“露天敞開式石材加工工藝”列入淘汰類工藝目錄,通過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聯系人:市環保局污防處 徐泉
電 話:021-23115654
電子郵箱:xuq@sepb.gov.cn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5月13日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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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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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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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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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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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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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加工
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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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取露天敞開式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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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廢氣治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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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廠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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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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