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龍勝縣偉江鄉桐江花崗巖礦等2宗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桂林采出告字〔2014〕3號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45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242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礦業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1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受龍勝各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我中心組織以掛牌出讓以下2宗采礦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礦權的基本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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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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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礦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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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面積(k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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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深度(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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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明資源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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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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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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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幅度(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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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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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面用花崗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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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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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9m至+16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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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8萬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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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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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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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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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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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勝縣和平鄉桐木采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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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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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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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2m至+3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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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48萬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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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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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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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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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以上礦權均采用露天開采方式。礦權的詳細資料、礦區坐標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二、出讓條件
(一)出讓期限:本公告中的采礦權出讓期限為3年(含基建期),自受讓方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算起。三年出讓期滿或出讓可采儲量開采完畢后,采礦權自然由其審批發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無償收回。原采礦權人如需繼續開采出讓礦區范圍內剩余資源儲量且符合延續登記條件的,可以依法申請采礦權延續登記手續,延續時須重新進行評估并繳納采礦權價款或由其審批發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出讓方式。
(二)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未滿1年,采礦權不得轉讓。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土地復墾等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
(四)開采礦產資源對山場、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造成影響的應當進行合理補償。
三、出讓方式
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本次掛牌不設底價。
四、競買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其他組織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凡在龍勝注冊公司的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人可以獨立競買,也可聯合競買,但嚴禁借用或套用他人資質參與競買。
(二)競買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在龍勝縣工商部門注冊成立石材加工行業新公司的預先登記手續,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和《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有關采礦權申請人的條件,并以預登記的公司名義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三)競買人注冊資金要求:
1、龍勝縣偉江鄉桐江飾面石材花崗巖礦采礦權競買人注冊資金必須在650萬元(含)以上;
2、龍勝縣和平鄉桐木采石場礦采礦權競買人注冊資金必須在400萬元(含)以上。
五、相關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公告時間:自2014年7月3日起至2014年7月22日止;
(二)報名時間: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時,節假日除外);地點:桂林市土地儲備交易管理中心(桂林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地址:桂林市崇善路灣塘一巷6號)。
(三)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14年7月22日17:30時(以保證金到賬為準)。
(四)報名需須提交以下材料:
1、競買申請書;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預先登記手續復印件(驗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等有效身份證明;
4、在龍勝縣轄區內投資興辦石材加工廠的承諾書;
5、檢察院出具的行賄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原件;
6、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憑據。
六、競買資格確認
符合報名條件,在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限內提出競買申請,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并領取競買資格確認書。申請人取得競買資格后方能參加競買。
七、掛牌時間、地點
(一)掛牌時間分別如下:
1、龍勝縣偉江鄉桐江花崗巖礦:2014年6月23日9:00時至2014年8月6日10:00時止;
2、龍勝縣和平鄉桐木采石場:2014年6月23日9:00時至2014年8月6日10:30時止。
(二)掛牌和報價地點:桂林市土地儲備交易管理中心(桂林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地址:桂林市崇善路灣塘一巷6號)。
八、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一)掛牌成交后,競得人在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必須按規定提交具有職資單位編制并經評審的各種材料(礦山地質儲量報告、礦山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和礦山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礦山安全設計中安全技術設施設計、等),自行辦理采礦所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的相關手續,并繳納各項費用。處理好當地群眾相關的一切矛盾糾紛。
(二)采礦權投資存有不可預計的風險,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資源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及可能出現礦山土地、山林的出讓協議的簽訂有一定難度,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要認真實地考察與踏勘,須提前到龍勝縣國土資源局礦管股咨詢詳細了解擬設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等實際情況。
九、其他
(一)報價只接受競買人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電話、郵寄、電子郵件、口頭等的報價。
(二)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在掛牌期限內填報報價單報價,報價相同的,最先報價為有效報價;確認有效報價后,更新掛牌價。掛牌期限屆滿,不低于掛牌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在掛牌報價期限截止前30分鐘,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競買人要求繼續報價的,則轉入現場競價(如競買人不到場則視為自動放棄),即通過現場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三)掛牌成交后,出讓人、掛牌執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按有關規定繳納交易服務費。
(四)競買保證金在競得后可抵充采礦權價款。競買人未競得者,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按原賬戶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五)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需按規定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的視為自動放棄,桂林市土地儲備交易管理中心(桂林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可另行組織出讓。
(六)掛牌成交后,競得人必須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限支付采礦權成交價款。
(七)競得人不按規定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價款的,視為自動放棄,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因違約而再次掛牌所造成的損失。
出讓人:龍勝各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
地址:龍勝縣龍勝鎮建設路1號
聯系人:譚先生 文先生 聯系電話:0773-7519739
桂林市土地儲備交易管理中心(桂林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桂林市崇善路灣塘一巷6號
聯 系 人:唐先生、 李先生、譚先生、李小姐
聯系電話: 0773-3812271
桂林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2014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