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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國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業主單位:吉林省長春科技文化綜合中心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報名截止:2009-01-04
所屬地區:吉林
所屬行業:冶金礦產原材料
1.招標貨物名稱、數量、主要規格參數、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詳見附表)。
2.招標文件售價:售價1500元人民幣,標書售出后不退。
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4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吉林省政務大廳六樓(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非自有礦山需提供合作協議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投標樣品3塊,制作要求按第6條規定。
4.資格標準及要求:
5.1投標石材樣品顏色符合本項目效果圖顏色要求;
5.2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石材加工廠;
5.3投標人2006-2007年度企業應無虧損;
5.4投標人應自有投標花崗巖的生產礦山或已與具備投標花崗巖生產能力的生產礦山法人簽定有針對本項目的合作協議;
5.5投標人在長春市(或項目現場)具備石材荒板加工成成品石材(至少考慮供貨總量的20%的石材為現場加工)的能力;投標人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5.5.1、投標人在長春市當地已設有石材加工廠并具備相應加工能力;
5.5.2、投標人與長春市當地石材加工廠已簽署有針對本項目石材加工合作協議;
5.5.3、投標人擬在項目現場自行建設加工廠房并投入加工機械、設備;廠房面積及加工機械、設備滿足本工程加工需要;
5.6投標人應具有類似項目的供貨經驗:投標花崗巖在2005-2007年度內單項合同供貨數量大于1萬平米的供貨業績≥3項;累計供貨數量≥20萬平米;
5.7投標人應具有滿足本工程工期要求的供貨能力:月正常供應能力>1.5萬平米/月,月最大供應能力>2萬平米/月;
5.8本工程不接受花崗巖銷售商、代理商投標(自有加工廠的除外)。
5.9每一個投標人對本次采購只能投標一次。任何投標人都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參與另一投標人對此標段的投標。
6.投標樣品
6.1制作要求:報名時需提交投標樣品3塊,投標樣品制作要求:規格統一按500mm×500mm×30mm執行,正面荔枝面,背面砂鋸脫毛亞光處理,采用進口防護液六面防護,浸透深度3mm以上。每塊樣品背面應采用不可擦洗的方式注明花崗巖名稱、投標人名稱及簽章等,并注明:“如我方中標,我方承諾嚴格按此樣品顏色、質地組織供貨,否則承擔因此給招標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6.2投標樣品的后期用途:
未中標的投標樣品將由招標人自行處理,不再返還各投標人,中標單位的投標樣品將作以下用途:一塊由建設單位予以封存,作為后期中標飾面花崗巖供貨商履約情況檢查的依據。一塊由監理單位予以封存、保管,作為后期進場驗收的依據。一塊返中標單位予以封存并作為供貨商自檢驗收及供貨的依據。
6.3歡迎滿足要求的供貨商速來工地現場對照展板及項目外立面效果圖,決定是否參加本次投標,并及時辦理報名手續。
5.答疑方式:如有需澄清問題,請在開標前17日前將問題傳真至國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6.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09年1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7.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開標當日、投標截至時間前遞交至開標地點;屆時請參加投標的單位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8.開標地點:吉林省政務大廳六樓開標室(長春市貴陽街287號)。
9.被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不準參加投標。
10.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將重新組織招標。
招標人:吉林省長春科技文化綜合中心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地址:長春凈月經濟開發區
郵編:130021
電話:0431-84547878、85821150
傳真:0431-84547878
聯系人:蘇文治、祝洪巖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0層
郵編:100044
電話:0431-84563636、010-88354433-522、398
傳真:0431-84563636
聯系人:晏積慧、杜韶暉
購買招標文件電話:13944006033
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