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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海南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臨高縣督察發現,臨高縣存在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私采盜采石礦痼疾難治,砂石加工項目違法行為亂象叢生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機制砂加工項目生產廢水流入礦坑形成的扇形污漬面
一、基本情況
臨高縣現有礦山13個,其中持有采礦權正在露天開采礦山4個、停產礦山3個、廢棄礦山6個。因開采不規范,治理不嚴格,臨高縣礦山生態破壞歷史遺留問題較多。2019年8月,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海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臨高縣5個礦區存在超深、越界開采和治理不到位等問題。截至督察時,臨高縣僅對礦區超深、越界行為進行處罰,對礦山修復治理工作浮于表面,落實整改要求不到位,對私采盜采礦石行為、砂石加工項目日常監管存在“寬松軟”現象。
高陡礦坑邊緣緊鄰道路存在安全隱患
二、主要問題
(一)礦山問題整改不力,生態修復不嚴不實
根據原國土資源部等5部委《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要求,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責任落實到礦產開發“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臨高縣報稱全縣停產和廢棄礦山共計9個,其中7個已完成生態修復治理并驗收通過。但督察發現,臨高縣資規部門落實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不實,監管不嚴,通過修復驗收的7個礦山均未達到修復方案要求。其中博厚鎮南賢礦區于2018年12月通過修復驗收。但現場督察發現,南賢礦區未按照修復方案開展治理工作,礦坑高陡邊坡及遺留的狹長地塊仍未治理,緊鄰路面的礦坑邊緣安全防護設施形同虛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礦區未按治理方案開展補植工作,多處地塊未按要求整改復綠到位。
頭堯礦區大面積地塊補植復綠不到位
(二)砂石加工項目無序發展,環境違法行為亂象叢生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要求,建筑用砂石土開采、堆放、初加工等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需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督察發現,臨高縣砂石加工項目普遍存在未辦理臨時用地許可或超范圍占用土地現象。經核查,自2020年以來,縣資規局和行政審批服務局共審批臨時用地354畝。良愛、南和、美臺、豐業等礦區配套加工項目均未辦理臨時用地許可及環評手續,長期占用農用地,用于石料堆放和初加工,現場估算面積超500畝。典片礦區配套加工項目僅辦理15畝臨時用地許可和環評手續,但實際占用土地97畝,違規占地的生產線均未辦理任何手續,相關部門對此視而不見,致使違法行為持續至今。
典片礦區違規占用大面積農用地建設配套加工項目
督察組抽查臨高縣13家砂石加工企業,均未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廠區物料露天堆放,噴淋設施、霧炮機未開啟或已損壞,物料傳輸帶和進料口未密閉,運輸車輛進出未沖洗,廠區道路未硬化,導致雨天泥濘不堪,晴天揚塵彌漫。同時,郭小飛、銘榜等石材加工廠將本該循環利用的廢水直排礦坑,廢渣也未綜合運用直接沿礦坑邊坡傾倒;南和村砂石加工點和典片村華盈石場通過暗管將洗砂廢水排入周邊礦坑,造成水體污染。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未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有力監管,致使環境違法問題日益突出。
石材加工廠亂排廢水、亂倒廢渣致使水體呈乳藍色
(三)忽視源頭治理,私采盜采痼疾難治
根據《海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破壞礦產資源。督察發現,臨高縣新盈鎮、博厚鎮長期存在私采盜采石礦現象,多處耕地、林地被挖的千瘡百孔,新盈鎮片石村周邊石材切割作坊“遍地開花”,破壞農用地約420畝。臨高縣對打擊私采盜采行為重視不夠、措施不實、力度不大,未能從源頭治理,以致私采盜采行為層出不窮。
博厚鎮私采、盜采礦坑
三、原因分析
一是臨高縣對礦山生態修復不重視,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流于形式,生態修復治理監管不力。
二是礦山開采、加工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淡薄,未落實生態修復主體責任,違規經營造成生態破壞。
三是縣資規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鄉鎮政府對砂石加工項目、私采盜采石礦行為監管缺失,存在失職失責行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來源: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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