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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2020年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擬補助項目的公示》及《2020年市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擬補助項目的公示》。
其中
福建省南安市天發石材有限公司以“碎石石粉資源化利用”項目獲得省級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補助;
福建晉工機械有限公司以“綠色供應鏈”項目獲得省級綠色制造項目專項資金補助;
福建飛揚碳酸鈣粉體有限公司以“碳酸鈣粉體項目”獲得市級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補助;
福建晉工機械有限公司以“綠色供應鏈”項目獲得市級綠色制造項目專項資金補助。
據了解,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補助標準為:
(一)工業領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含合同能源項目),根據節能量按每噸標準煤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非工業領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含合同能源項目),根據節能量按每噸標準煤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二)循環經濟項目(節水項目除外),結合項目節材、資源綜合利用(如尾礦、石粉、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效果和投資規模,給予每項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節水項目結合節水量和投資規模給予每項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三)對列入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配套支持,資金獎勵參照《福建省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實施方案》(閩經信環資〔2018〕248號)有關獎勵規定和年度省級切塊資金使用情況統籌安排。
(四)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企業端建設項目,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獎勵2萬元。
(五)根據項目申報情況,若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獎勵資金超過年度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總量,各項目按等比例削減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