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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他人銷售的“紫羅紅”石材產品外觀與自己擁有的“凱撒紅”石材外觀設計專利構成相似,廣東新粵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將個體工商戶王某告上法庭。本網今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廣東新粵建材有限公司、林某訴訟請求。
廣東新粵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共同訴稱:其擁有專利號為ZL200830004320.X,名稱為“瓷片(人造石-凱撒紅)”的外觀設計專利。后經調查發現王某作為業主的個體工商戶北京華廣泰祥石材經營部在北京市朝陽區易開元國際石材市場展出、銷售的“紫羅紅”石材的產品外觀與自己擁有的“凱撒紅”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涉嫌侵犯了自己外觀設計專利權。
王某辯稱:自己銷售的被控侵權產品“紫羅紅”石材與原告外觀設計專利“凱撒紅”存在明顯差別,不構成侵權。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涉案“凱撒紅”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視圖與被控侵權產品“紫羅紅”的相應表面圖案在整體明度、純度及淺色花紋的形狀、布局、均勻度和尺寸比例等方面均存在明顯區別,使得“紫羅紅”的外觀不同于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所要求保護的設計方案,一般消費者能夠將二者區別開,不會將二者誤認、混同。由于上述設計方案上的差別,兩者整體風格明顯不同,整體視覺效果也有顯著區別。因此,石材“紫羅紅”與涉案外觀設計專利具有明顯區別,不構成侵權。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