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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陽縣防汛抗旱指揮中心芝麻白花崗巖外掛石材及廣場道路臺階石材采購招標公告
一、適用范圍
經有關部門批準,宜陽縣水利局對宜陽縣防汛抗旱指揮中心石材采購及施工進行詢價采購。
二、項目基本情況
1、資金來源:自籌
2、房屋建筑面積:約17500平方米。
3、采購內容:石材采購及施工。
4、產品質量要求:國標
5、計劃工期:50日歷天。
6、項目地址:宜陽縣城宜東新區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商業信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
(2)具有建筑二級以(含二級)資質,具備已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項目經理具有一級建造師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考核證。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以聯合體參與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并應當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應承擔的工作和義務。成交的聯合體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采購內容及要求
本次采購分兩個標段:一標段為辦公樓外掛石材,材質為花崗巖,顏色為芝麻白,光面,厚度2.00cm,規格依據實際結構設計,面積約5000平方米。
二標段為場院廣場、道路、臺階、門廳圓柱外包石材:材質花崗巖。顏色從供應商提供樣品中確定,場院廣場、道路、臺階總面積約8000平方米,道路石材規格為3.0cm、場院廣場石材規格為2.50cm、面積以實際為準。
五、成交原則
最低報價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據,但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低價優先成交。
六、付款辦法
簽訂合同前繳納履約保證金30萬元,材料到場50%,退還保證金50%,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退完保證金,2014年5月1日前支付合同價款的30%,2015年5月1日前支付合同價款的30%,2016年5月1日前支付合同價款的40%.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2:0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在宜陽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需攜帶相關資質證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式兩份。
八、詢價時間及地點
詢價時間:2013年4月15日下午14:30時(北京時間)。
詢價地點:宜陽縣財政局四樓會議室
實行資格后審,詢價當天需攜帶相關資質證件原件和攜帶相關石材樣品。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宜陽縣水利局
聯系人:王先生電話:15937998586
監督單位:宜陽縣政府采購辦
地址:洛陽市北城區宜陽縣財政局二樓西
聯系人:李先生
電話:0379-68872172
2013年4月9日